转设是什么意思?
独立学院转设,始于2008年教育部颁布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20年5月,教育部发布相关方案提出,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独立学院转设的路径包括转为民办、转为公办与终止办学。对于终止办学,方案明确,“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教育部也鼓励合并转设。在推动独立学院转设方面,有一部分独立学院跟高职高专进行结对、合并,最后转设成为职业技术大学。
转设路径:
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独立学院,坚持实事求是,探索适合的转设路径。
①转为民办
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②转为公办
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③终止办学
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④合并转设
2020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鼓励各地积极创新,可探索统筹省内高职高专教育资源合并转设,也可因地制宜提出其他转设路径,经教育部同意后实施。2020年12月1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谈及优化高等教育类型结构时,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表示,在推动独立学院转设方面,有一部分学校正跟高职学校进行结对、合并,最后转设成为职业技术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