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ICP用户注销备案申请表

    填表须知:

    1、本表格仅适用于备案主办单位为河北省用户注销网站备案。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每项为必填项。填表前请登录beian.miit.gov.cn的公共查询确认备案情况(如查询备案号等)。

    2、按拟注销的备案主体与申请人关系,分为申请注销本单位备案和申请注销其他与本主体或域名发生重复(冲突)的主体备案(注销他单位备案另须提供归属于申请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域名证书);

    3、(1)申请注销主体备案和注销网站备案的,资料无误我处可直接注销。

    (2)如申请注销多域名网站部分域名注销的,申请人为备案主体的请通过备案变更实现,申请人非备案主体的,可填写此表。

    4、请根据以上情况使用A4打印纸打印《注销备案申请表》并填写,纸张不符或未准确清晰完整填写者,视为无效申请。

    5、需提供的资料:

    (1)主体信息为单位的【如单位名称已变更,资料均按变更后的提交并附上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如单位为企业,须提供工商局回执单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单位信息及变更详细信息的截图;如单位为事业单位等,须提供相应文件)】:

    ① 盖有公章的申请表;

    ② 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如已过期或被他人注册可不提供);

    ③ 单位有效证件(如:公司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证等);

    ④ 经办人(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⑤ 经办人(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手持单位有效证件的照片。

    (2)主体信息为个人的:

    ① 已签字的申请表;

    ② 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如已过期或被他人注册可不提供);

    ③ 个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④ 本人手持身份证含有个人信息面的照片。

    (3)单位证件已注销的:

    ① 已签字的申请表(须法人为经办人提交注销申请,在申请表中注销原因处备注单位已注销无法提供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处法人签字);

    ②须提供法人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③法人手持身份证件合影;

    ④注销证明(如主体为企业,须提供工商局回执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单位已注销的截图)。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彩版,并发送邮件至hebeibeian@mailhbca.miit.gov.cn。如有问题请咨询电话0311-81582202。

    6、特别注意:

    (1)如遇因资料不全等原因退回,请将完整资料一起重新发送。

    (2)请使用有效的电子邮箱,我们将核对信息后,将处理结果发送至您提交申请的电子邮箱或可登录beian.miit.gov.cn查询结果(收到回复后1-2个工作日查询)。

    (3)如有问题管局工作人员会联系申请人,若因申请人手机关机或不接听等原因致使通知无法送达超过三次者,申请做放弃处理。

    (4)上传资料可通过邮件普通附件发送(一般不超过20兆)。

    附件下载:

    河北省网站备案用户注销(删除)备案申请表.docx